宋朝刺配充军
570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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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的墨刑是用刀在人的脸上或身上刻字,然后在刻的字上面涂上墨迹,留下永久不消的印记,也有的是用钻或者用凿的,比小刀更为折磨。直到北宋,才是用针刺的。刻痕一般都是非常深的,甚至可以在骨头上看见刻下的字,由此可见其刻的有多深。所以刻字时犯人会感到非常疼痛,有人甚至在刻字时直接死亡。
“刺配”这种刑罚,始于五代的后晋,后晋以前的流配,限于远涉,而不刺面。到了宋代,还把刺面与脊杖、流配等刑罚施于罪犯一身,美其名曰“打金印”。
〖One〗、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刺配“刺配”这种刑罚,始于五代的后晋,后晋以前的流配,限于远涉,而不刺面。到了宋代,还把刺面与脊杖、流配等刑罚施于罪犯一身,美其名曰“打金印”。刺在犯人脸上的字,有大小之别,当时负责审判的官员认为罪情严重或者性情恶者,则刺上大体字;次之,则刺上小体字。
〖Two〗、所刺之字,除了“迭配某州(府)牢城”外,有些还把犯罪情由、服役种类刺在脸上,如“配某州(府)屯驻军重役”等。南宋时规定犯强盗罪免死流配者,“额上刺强盗二字,余字分刺两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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