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小变法

侠名- 2024-07-03 03:00:04

宋朝的小变法

很多朋友对于宋朝的小变法和中国古代小土地制度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简述北宋王安石变法过程及意义
  2. 中国古代小土地制度
  3. 变法运动有哪些

[One]、简述北宋王安石变法过程及意义

〖One〗、王安石变法,是发生在宋神宗时期的改革,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政治改革运动。

〖Two〗、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变法增加了国家收入,加强了军队建设。但是触及贵族利益。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死,子哲宗即位,高太后(宣仁太后)听政,起用司马光为相,新法除置将法外,全部被废。

[Two]、中国古代小土地制度

〖One〗、确立土地私有→奖励军功,促进新兴地主崛起。

〖Two〗、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变法。新的国家赋税制度和法律条文,促使土地所有制逐步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变,如春秋时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cui)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属于这一情况。

〖Three〗、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税(地租)、按户籍征发赋、役(兵役和杂役)

〖Four〗、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租税(少)、按人丁负担赋、役(重),基本上是以税人为主,人身控制严格。

〖Five〗、其间有一次不成功的王莽改制,他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国土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

〖Six〗、北魏到隋唐时期(孝文帝改革——780年)

〖Seven〗、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庸在隋出现,唐朝取消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府兵制。

〖Eight〗、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是三位一体。

〖Nine〗、由于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时间固定、人身控制松弛)。→法律上推动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

〖Ten〗、两税法实际上是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性质上属于地主利益的再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

1〖One〗、募役法是对“庸”的继承和发展,即使地主和官僚也不例外。方田均税法是对两税法税地的继承。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贫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这些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1〖Two〗、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税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即役归于地、量地计丁、计亩征收、折银征收。说明了封建国家重视土地的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重视人口。而折银征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1〖Three〗、雍正帝在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固定丁数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彻底解决就丁、田并征的双轨制征税形式,从而完成了自唐代两税法以来我国封建赋役制改革——并役于赋、人头税归于土地税的历史进程。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样,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阶级矛盾暂时得到了缓和,促进康乾时期经济的较快发展;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促进了我国人口增长。

[Three]、变法运动有哪些

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齐国的邹忌改革、韩国的申不害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宋朝的王安石变法、明朝的张居正改革、清朝的戊戌变法等。

宋朝的小变法和中国古代小土地制度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www.77788847.com/iPZ2H6YkOA.html
上一篇:宋朝的小石头
下一篇:宋朝的将军诗人
相关文章

超级链接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