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唐朝文官
747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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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台是魏晋至金代尚书省在外设置的临时分支机构。「台」指在中央的尚书省,出征时驻行在当地设立的临时性机构称为「行台」,又称「行尚书台」或「行台省」中丞是汉代监察系统中之副长官,乃御史大夫之丞,因居皇帝殿中,故曰中丞。他的权限很大,据汉官仪载:「兼典兰台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纠察百寮。」到了东汉,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则中丞即为「御史台率」(台内长官)。唐代中丞亦属御史台之副长官,置三员,正四品下,辅佐御史大夫统率三院御史。(即:台院,有侍御史六人;殿院,有殿中侍御史九人;察院,有监察御史十五人。)中丞因为御史大夫之副贰,如大夫有故,中丞则代知其事。
聊城御史府是明清时期御史台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和调查。其由来可以追溯到唐代的御史台,宋代的提举司,元代的监察御史等机构。明初建立了御史台,后来设立了御史府,专门负责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和调查。聊城御史府则是其中的一个分支机构,位于山东省聊城市,是明清时期的地方御史机构之一。
〖One〗、有唐一代,管理治安的机构很多。
〖Two〗、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负责整个长安地区治安管理和地方行政的京兆府,京兆府始创于唐朝开元元年,是唐玄宗为了管束长安地区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而成立的专门机构。
〖Three〗、京兆府不同于其它司法机构之处在于,京兆府不受逐级上诉的约束,凡是经过证实证据确凿的案件的案犯都可以当堂判处死刑的,相当于拥有“先斩后奏”的权利。
〖Four〗、除京兆府以外,也有早在北周时就设立的的万年、长安二县。二县以长安朱雀大街为分界线,分管东西坊市,“养鳏寡,恤孤穷,审察冤屈躬亲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是长安治安管理的主要力量。
〖Five〗、唐朝管理长安治安的比较高机构是总管天下刑狱的御史台。在唐朝之前,御史台只负责参知政事,谏议国策。直到贞观年间,才增设了台狱司,开始拥有司法权力。由于御史台直达天听,故而对于皇亲贵族犯事,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Six〗、除以上三者以外,唐朝负责治安管理的机构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讲了。从如此多的治安管理机构来看,唐朝的治安管理体系应该很完备。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唐朝的治安环境应该并不乐观,否则也不会连负责宫禁安全的左右金吾卫也兼具巡视长安各街市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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