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宋朝借米
12272024-08-10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宋朝僧人分家产和宋代书目双璧的私家目录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宋朝僧人分家产以及宋代书目双璧的私家目录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宋朝官制,以元丰改制为界限,改制前、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
〖Two〗、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多有更迭,握有比较高行政权者是“宰执”。
〖One〗、宋代有两部私家目录著作被誉为“双璧”,分别是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和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
〖Two〗、《直斋书录解题》是一部非常有价值的私家目录,作者陈振孙是南宋时期的人,其书斋名为“直斋”,这也是书名的由来。该书是一部大型的综合性解题目录,著录的图书以宋版为主,也有部分金元平水版和少量唐版图书。该目录在版本、内容和解题等方面都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私家目录中的代表作之一。
〖Three〗、《郡斋读书志》的作者晁公武是南宋时期的人,其官职为四川提点刑狱,他的书斋名为“郡斋”,这也是书名的由来。该书是一部私家目录,也是一部地方性的藏书目录,著录图书以宋版为主,也有部分唐版图书。该目录在中国目录学史上也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影响力,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私家目录中的又一代表作。
〖Four〗、以上两部私家目录著作在中国目录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对于研究中国古代的藏书和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宋朝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男子继承权的一半,并承认遗腹子和亲生子的同等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户绝继承,即无男子继承的规定,分为(1)立继:即夫亡妻在,立继从妻;(2)命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其长亲属。其中在室女享有3/4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财产继承权。出嫁女享有1/3财产继承权,继子1/3财产继承权,1/3归国家所有。宋代财产继承是诸子均分,只不过财产分割时增加了政府的行为,即“官中从中”,当地官府起到了公证的作用。扩展资料:诸子均分制是自给自足农业经济和血缘拟血缘群体共有制共同规定的独特的财产继承制度,它包含着“袭位”与“析产”两个基本内涵。中华文明的经济制度是血缘拟血缘共有制,它不仅意味着一家一户财产的血缘共有,还意味着整个社会和国家财产的拟血缘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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