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婚礼凤冠
1010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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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三司推事,是唐朝审理大案时的一种审判制度。
〖Two〗、三司使,北宋前期比较高财政长官。后唐长兴元年(930年),始设三司(盐铁﹑户部﹑度支)使,总管国家财政。宋初沿旧制,三司总理财政,成为仅次于中书﹑枢密院的重要机构,号称“计省”,三司的长官三司使被称为“计相”,地位略低于参知政事。
〖One〗、推官和通判的区别主要在于宋代不同的职位名称和不同的职责。
〖Two〗、所谓宋代不同的职位就是,一个称作推官,一个称作通判。
〖Three〗、所谓不同的职责就是,宋代不同层次的推官有不同的职责,例如:三司六部的是高级秘书类,府级的是高级法官,低层次的推官就是幕僚。而通判多是中央派员或政府副官,具有行政和监察职权。
唐朝时由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三者共同审理案件.称“三司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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